關于外地建筑業企業進京施工實行檔案管理的通知
各區、縣建委,各局、總公司,各省駐京建管處,各外地進京建筑業企業,各有關單位:
按照整頓建筑市場精神,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87號),開放北京市建筑市場,加強服務,簡化手續,建立全國統一、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建筑市場,歡迎全國優秀建筑企業參加首都建設,特將外地建筑企業進京施工審批程序做以下調整�
一、外地建筑業企業在本市從事資質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均應建立企業管理檔案�
二、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主管外地來京施工建筑業企業的檔案管理工作�
區、縣建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外地建筑業企業的日常管理監督工作�
三、外地建筑業企業初次進京施工,需持工程建設發包單位邀請招標的函(文件),或持公開招標公告的委托邀請函到市建委建立企業管理檔案,確立在京企業信息管理用戶名�
辦理企業管理檔案的企業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企業注冊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證明�
四、建立企業管理檔案后,分別到北京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或北京市建設工程專業勞務發包承包交易中心進行招投標�
五、企業中標后須辦理項目登記注冊。中標企業持中標通知書,到市建委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管理部門辦理項目登記注冊。不須經招投標的項目,可直接辦理項目登記注冊�
六、外地進京施工企業應在京設置與自己資質等級相符的管理組織,相對固定的辦公地點,并配備與承接工程項目對應的持有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人員。隨企業進京的生產人員必須先經過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獲得上崗證。已建立管理檔案的外地進京企業仍然要接受市建委的管理監督,以保證管理人員到位和工人持證上崗�
七、已經建立檔案的企業,在京施工期間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法規、規章,接受與其相關的政府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本市發包單位和外地來京施工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有關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八、市建委對外地進京施工企業建立管理檔案,實行跟蹤管理,按照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暫行)規定》執行�
九、本通知�2001�10�1日起施行�